退輔會研擬新規 退役少將赴中若損國家尊嚴恐失退役福利

上報快訊/鍾知諭    2025年05月14日 16:13:00
退輔會擬修法,廢除赴中國退將的退役輔導優惠。(資料照片/取自國防部發言人臉書)

退役少將臧幼俠去年赴香港出席活動時,因「起立聆聽」中國國歌,被認定違反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,國防部因此削停月退俸。對此,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研議,未來考慮修正《輔導條例》,將退役官兵「損害國家尊嚴」的行為納入規範,若退將涉及此類行為,也能減免或停止其輔導安置及應享權益。

 

根據退輔會提交的預算解凍報告指出,中國正積極透過黑道幫派、地下錢莊、掩護公司、宮廟團體及民間社團等5大管道,以退役將領拉攏現役、網路勾聯、金錢利誘、債務脅迫等4大手法,全面對台灣軍事單位、政府機構進行滲透,企圖取得國防機敏資訊,以及發展共諜組織,建立內應力量,甚至介入台灣的民主選舉。

 

報吿說明,根據現行《輔導條例》第32條第2項第2款,具有《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》,或是其他法律(如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)所定的「喪失或剝奪」領受退休給與權利事由,喪失本條例規定的權益。但若只是有妨害國家尊嚴的行為,情節不嚴重,現行法律不會讓他們喪失輔導安置及應享權益。

 

報告也表示,國家和軍人之間的關係,應該建立在「雙向忠誠」的基礎上,若退除役官兵違背對國家的忠誠義務,做出有損國家尊嚴的行為,應減免或停止他們的輔導安置與應有權益,以彰顯公平正義。

 

對此,退輔會認為,對於退役軍人妨害國家安全、尊嚴、忠誠義務,《輔導條例》第32條第2項第2款已規定他們會喪失或被剝奪權利。退輔會也考慮進一步修法,研擬修正《輔導條例》第32條,讓違法的軍人可依法被「停止領取」全部或部分的退休金。

 

此外,退輔會也同步修正該條例第1項,新增停止退除役官兵輔導安置、應享權益的事由,以符合比例原則,同時有效維護國家尊嚴與安全。研修內容預計於9月報行政院審查。

 

 

退輔會表示,為了順利推動修法,將於期程內整合各所屬機關、單位與人員的意見,並擬定修正條文的對照表與總說明,函請相關機關提供意見。經核定後,會進行為期60天的法案預告,將草案公告在退輔會官網、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。待預告結束後,再送交退輔會的法規審議會議審查,並辦理法案及性別影響評估。(責任編輯:殷偵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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