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台灣,只有兩種人最希望你搞不清「親中」與「親共」的區別:其一,是正進行統戰滲透的中國共產黨;其二,是混水摸魚、在模糊地帶撈選票的本地政客。這場語言的崩壞不只造成民眾認知混亂,更已對國安體制造成實質危害。敵我不清,不只是政治幼稚病,更是一場深層文明的自殺。
這不是誇飾。當一個社會無法辨識誰是敵人,誰在利用體制進行顛覆,便已進入「認知戰」(cognitive warfare)的中期階段。認知戰的終點,不是你投降於敵人,而是你認不出誰才是敵人。你會以為內部的崩壞是「正常民主多元」,你會以為自己仍擁有選擇,直到你發現,公投變成表忠,新聞變成公告,選舉只是合法化統治的包裝紙。
一、混淆術:從「中國文化」到「中國政權」
台灣社會對「中國」的認知,陷於歷史的雙重詛咒。一方面,我們共享語言、宗教、飲食與血緣記憶,「親中」成為一種文化與情感的本能反射;另一方面,數十年的國共內戰記憶又在集體潛意識中投下陰影,讓任何批判中國政權的行動都很容易被簡化為「仇中」、「文化自殘」。中共政權最成功的地方,不在軍事與經濟,而是它從語言上瓦解了你區分政權與文化的能力。
這就是經典的「語意挪用」戰術(semantic appropriation)。在冷戰時期,蘇聯也曾以「反蘇就是反俄」來誤導海外俄裔社群,使他們將反對專制視為對民族的背叛。今日的中國,也用「炎黃子孫」、「龍的傳人」、「血濃於水」將一整套政治忠誠,裹挾進文化與身分認同。
如果你反共,中共便說你「背祖忘宗」;如果你反中,它又說你「搞文化台獨」;而你若不反,它便笑而不語,把你收入「中華兒女」的統一行列,等你醒來時,已身在大牢之中。
二、從國族文化到制度認同:什麼是「台灣人」?
台灣的憲政認同長期處於多元分歧,這是歷史所致,也無可厚非。但一個現代國家的建構,不可能永遠將「國族認同」建立在血緣或文化本質上。德國哲學家哈伯馬斯(Jürgen Habermas)提出「憲政愛國主義」(constitutional patriotism)即指出,現代公民社會的凝聚,應來自對憲政體制、基本權利與自由的共同認同,而非語言或祖先。
用這個標準來看,所謂「台灣人」的定義,不應再以「是不是華人」來區分,而應是:「你是否承認並願意維護台灣的民主體制、自由價值與國家安全?」只有這樣,才能抵抗「中國因素」對台灣公民社會的滲透。
如果一個人認同台灣的憲政制度,反對專制統治,他即使是移民、講中文、崇拜孫中山,也沒有人能指責他「不台灣」。相反地,如果一個人長期居住台灣、享受健保、領取津貼,卻宣揚「一國兩制」、協助中共掏空台灣,那麼他就是對台灣民主秩序的背叛者,與敵同謀。
三、國際比較:親敵者的共通策略
有人說:「親中不等於親共」,這句話在語義上無誤,卻在現實中被操作到虛無化。歷史不乏類似案例。
二戰期間,美國社會中有大量德國與義大利後裔,其中不乏文化上「親德」、「親義」者,他們閱讀海涅、聽華格納、尊崇達文西,甚至自認擁有歐洲貴族氣息。但當希特勒入侵波蘭、美軍進軍北非時,美國政府沒有拿這些人的文化喜好開玩笑,而是果斷區分:「親納粹者」與「親德文化者」的界線。
舉例而言,1940年代美國通過《外國代理人登記法》(FARA),要求所有替外國政府發聲或遊說者進行登記,並接受審查與揭露資金來源。此一制度並非獵巫,而是國安的最低限度保障:你可以愛德國文化,但你不能拿納粹的錢;你可以講德文,但你不能幫德國政府收集情報。
放在今日台灣,我們問的不是「你親不親中」,而是「你是否接受中共政權的錢、命令與戰略部署?」親共,是對敵軍情戰系統的內部認同;親中,若僅止於文化,原不構成威脅。然而,如今親共者就藏在親中者的旗幟下,以文化之名,行顛覆之實。
而這樣的策略,在中國對海外的統戰手冊中,早已明載為「借殼上市」:利用宗教、文化、學術、經濟等「非政治」外衣,為政治目的鋪路。你說你是漢服社?幾年後你發現,社團會長已在開讀毛語錄;你說你愛國學?某天校方來查你社團經費,發現經由某基金會轉帳,最上游是北京某智庫。
這不是陰謀論,而是中共全球統戰的標準SOP。
四、台灣政黨的話術工程:從語意操控到敵我倒置
語言若混濁,政治便可無恥。台灣政黨最擅長的不是治理,而是話術工程。在「親中/親共」的混淆語境中,我們看見兩種話術成形:
用「親中」遮掩「親共」:
這類話術出現在統派與紅媒系統。他們將中共描繪為「歷史進步力量」,聲稱中共只是中國的「現代執政黨」,不宜妖魔化。同時他們強調:「我們愛中國,不等於支持共產黨。」但實際行為上,他們收取中共補助、傳播中共敘事、出席中共主辦會議、唱《我和我的祖國》、反對台灣參與國際組織--種種行為早已越界。
這是對「文化親近」的惡意挪用。親中,是五千年文化之誼;親共,是跟習近平有資金來往、對著解放軍升旗致敬。前者或許是懷舊,後者早已是叛國。
用「反中」逃避「反共」:
這類話術則出現在某些自詡本土、卻不願明言立場的政黨或候選人。他們避談反共,只講反中,將議題導向文化衝突,藉此包裝自己不敢正面對抗極權政權的軟弱。他們不敢說「中共是敵人」,只敢說「中國文化不合」,這樣比較容易博得中間選民「理解」,卻也讓敵人得以長驅直入。
這種「反中不反共」的策略,是典型的「價值懸空化」戰術(value-free politics):去掉政治敵我,只講生活文化、族群心理,不談體制壓迫、統戰滲透。這是價值政治的瓦解點,也是不少綠營候選人「中間化」選舉戰略的真相:敵人不見了,票源就穩了。
於是,「敵我不清」便不再是意外,而是刻意設計的制度破口。親共者在親中旗幟下取得庇護;反共者在反中泥淖中失語;台灣社會剩下一個巨大真空,讓中共話術橫行無阻,讓紅媒、滲透組織與代理人堂而皇之進入選舉、政策與教育。
五、專業制度比較:Sharp Power時代的民主防衛術
從21世紀初以來,民主國家已逐漸認識到中國「銳實力(Sharp Power)」的滲透模式--它不同於傳統軍事力量(hard power),也有別於文化輸出(soft power),而是一種透過金錢、資訊、法律漏洞與精密操控語言的「權力收編術」。
銳實力的操作模式包括:
利用媒體並購與資金挹注,打造看似本地、實則外部指揮的輿論平台;
資助在地政黨、候選人與學術單位,散播符合中國利益的論述;
操作diaspora(僑民社群)心理,混淆「族群情感」與「政治效忠」;
進行選舉干預,透過假消息與社群操控撼動民主程序;
利用開放社會的言論自由,進行認知作戰與輿論引導。
針對這種新型態滲透,美國從1938年便設立《外國代理人登記法》(FARA),要求任何為外國政府、政黨或代理人進行宣傳、遊說或資金活動者,必須登記、定期報告,並揭露金流來源與活動範圍。2020年以後,澳洲、英國、加拿大紛紛仿效,建立本地版FARA,設立透明登記制度,避免民主社會成為極權體制的開門後院。
反觀台灣,雖有《反滲透法》通過,卻因政黨杯葛與執行機關消極,至今尚無一件實際起訴或定罪案例。許多民眾甚至根本不清楚:什麼是代理人?什麼是滲透行為?紅媒每日播送,政客公然訪中,學者收受資助,卻無人問責。
在這場全球的制度賽跑中,台灣落後太久,正是因為我們還在爭論「親中/親共」的語言詭辯,無法建立起專業、冷靜、具可執行力的制度化國安防線。
六、政策建議:我們需要的,不只是政治口水,而是法律防線
民主不是脆弱的,但它的確容易自殺,尤其當它沉迷於「假中立、真寬容」的語言糖衣時。要對抗銳實力與代理人滲透,台灣需要的不只是情緒,更是制度。
1.推動《外國代理人揭露法》本地化版本
仿效美、英、澳等國,台灣應建立明確登記制度,要求與外國政府或政黨有資金、政策、行動合作者進行登記,並定期公開揭露。此舉並不針對任何族群,而是針對行為與利益輸送。民主社會的開放,不應成為敵國運籌帷幄的樂園。
2.強化媒體審查與資訊透明機制
對於接受境外資金、明顯散布對民主制度不利言論的媒體與平台,應建立跨部會審查機制,並揭露其資金結構與主編背景。台灣的《廣電法》與《公司法》目前對媒體的實際所有權揭露不足,無法防堵紅媒假裝本地自媒體。
3.強化選舉資金與人脈網絡揭露制度
在選罷法與政治獻金法中應增設條文,要求候選人若與境外政治主體有接觸或資助歷史,需揭露並受監管。中國透過地方宗教、農漁會、退休軍警等系統滲透人脈,構成選舉背後不可見的資金與人力鏈。若不透明化,則等同坐視代理人掌權。
4.教育與文化部門應納入「民主素養教育」
將識別銳實力、統戰策略、認知作戰等課程納入公民教育。這不只是國安問題,而是民主識讀的基礎建設。若一代人只知愛國詩詞,不知何謂極權,那麼下一代便是高唱中華文化而不知其工具化者。
七、「親中藝人」現象:當政治成為娛樂產業的資本結構
讓我們再談更具體一點:當你打開Netflix,當你滑進YouTube、抖音、Bilibili,當你在演唱會人山人海的場外被廣告包圍,看到那張熟悉的藝人臉孔,微笑地說出「兩岸一家親」、「中國台灣」、「願為祖國統一貢獻力量」時,你要知道,這不只是表態,更是生態。
台灣的「親中藝人」現象,正是銳實力滲透的娛樂面孔。政治與資本聯姻,不再只在立法院或金控董事會角力,而是早已滲入娛樂產業的決策與演出。尤其中國自 2014 年設立國家級「中國文聯」文化戰略單位後,娛樂產業不只是消費娛樂,而是國家意識形態的推手與「人民幣外交」的槓桿。
從歐陽娜娜、張韶涵、范瑋琪到侯佩岑、林志玲,甚至不少新一代網紅與影視從業者,都曾因一紙發文或表態成為輿論標靶。但問題並不只是「他們說了什麼」,而是「他們的沉默背後,誰在運作?」藝人們表面上追求市場、接下大陸節目、配合審查、簽署「一中承諾」,實則是中國文宣機器的一環。比起傳統的間諜戰或滲透,「親中藝人」的操作是娛樂與政治交疊最軟性、卻也最致命的統戰策略。
在中國,「愛國藝人」不是榮譽,是職責,是上級交辦,是自我審查。中共國家廣電總局有一整套藝人紅黑名單制度,禁止「涉港獨、台獨、負面社會影響者」登台演出。中國市場資源也形成篩選機制,藝人若未表態支持統一,便遭「資源斷供」--這不是市場自由,而是「審查經濟學」。
這套審查資本主義(Censorship Capitalism)的運作邏輯,是將文化產品視為統戰工具,將藝人視為媒體代理人。例如:歐陽娜娜在人民大會堂演奏愛國曲,成為「台灣藝人歸順」的樣板工程;張韶涵在社群媒體發聲「不容分裂」,不是個人選擇,而是行業政治的必修課。
在台灣,這樣的現象卻未被正名。媒體談「親中藝人」多半採八卦筆調,忽視其背後的制度性風險。這些人不只是「跑去中國賺錢」這麼簡單,而是政治代理與文化認同的模糊地帶。他們的每一次發言,都可能被對岸媒體包裝為「台灣人心向祖國」的宣傳資產。這是一種「語言政變」:他們替台灣發言,卻不是為台灣發聲。
那我們能怎麼做?不是全面封殺、不是集體出征,而是必須制度化揭露與區隔。以《反滲透法》為基礎,我們可以進一步制定「文化公開揭露法」(Cultural Disclosure Act),要求境外資金支援、參與中國政府官方活動者須登記其活動性質。參與中國廣電政治審查節目之藝人,若同時擔任台灣國營單位代言人或擁有特定社會資源,應列入利益揭露。不是禁演,而是揭露,讓公眾知道你代表誰說話。
我們也需要從制度上反思國內文化資源分配是否過度傾斜「無爭議藝人」:台灣政府、國營企業不該繼續慣性與「有對中國政治表態之紀錄」的藝人合作,否則將形成「模糊敵我也能吃兩邊」的獎勵機制。
這是公共資源倫理的問題。你可以是商人,也可以是藝人,你可以選擇政治中立,也可以選擇向中國效忠——但你不能在代表中國的政治場景裡領獎,再回來領台灣的文化補助。否則這不只是背叛,更是一場集體自殺的資源投資。
我們需要建立清楚的倫理標準與輿論框架:不是封殺,而是定義。不是叫人閉嘴,而是說清楚你站在哪裡。我們不討厭「親中藝人」,我們反對「偽中立的代理人」--他們站在鏡頭前的每一秒,都是一場文明的自殺預演。
八、結語:再不分敵我,就是集體輕生
「敵我不清」不是天真的代價。我們活在一個最壞的時代,台灣內部存在太多「無害的親中者」替「有害的親共者」背書。太多人相信,政治可以無涉敵我,只要口號模糊、旗幟中間、顏色淡化,就可以繞過戰爭、權力與體制的殘酷。
但現實不是這樣的。台灣面對的是一個早已在法律上認定我們為「必須統一」對象的敵國政權。敵人不是語言上的問題,而是實際的戰略、預算與行動。在中國定義中,「親中」早已內嵌「親共」;在戰爭的準備下,「文化認同」只是政權忠誠的前奏。親中是起點,親共是終點,台灣若不能中途設防,便是在默許這場從文化開始的滲透長征。
「一個敵我不清的社會,將無法自我認同,也無從自我防衛。」這句話不是理論,而是台灣這十年的血淚現場。中共不斷測試我們的破口,而我們卻用語言幫它掩蓋漏洞。這不是多元價值,而是政治自殘。
民主是可以死的,而我們現在正走在它自殺的前夜。讓我們不再以「親中」為遮羞布,讓我們說出那真正的名稱--親共者,便是敵人。
※作者為詩人,自由工作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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