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子煙和加熱菸,其實早在多年前就已被引進台灣,並被民眾當成一般香菸替代品,但一直未明確立法規範。
日前,立法院針對《菸害防制法》提出修正案,在討論多時後,終於在1月12日正式三讀通過,雖然總統府、行政院尚未公布及公告新法實行的日期,但總算是往前踏出了一大步。
根據《菸害防制法》修正案的內容,加熱菸是有條件開放,必須嚴加管理加熱菸載具,相關單位也要積極查緝;相反的,電子菸類卻全面禁止,這也讓不少電子菸的愛好者及業者十分不滿。
《上報》到街頭訪問民眾,看看大家對開放加熱菸、禁電子煙是支持,還是反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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