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2026年行事曆草案,114學年寒假結束後,可能要上3天課才接續農曆春節假期,影響家庭假期與作息安排。據了解,教育部正研擬方案,原訂明年1月21日開始放寒假,可能調整成1月21、22及23日補上課,第2學期2月11、12及13日為放假日。
有家長反映114學年的行事曆,上學期結束後於1月21開始放寒假,但寒假結束後,在2月11至2月13日要先上3天課,再放農曆春節連假(2月14至19日),恐影響學生家長的假期安排。
據了解,教育部正在研擬兩個方案,方案一是維持原案不調整,先放完寒假,上3天課後再放春節連假;方案二則是將第2學期2月11、12與13日改成放假日,並在1月21、22及23日補上課,等於延後放寒假的日期。教育部表示還需邀集各直轄市、縣市政府機關及相關團體會商研議各學期開學日,及寒暑假起訖日期。
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侯俊良接受中央社電訪時表示,他們還沒調查各縣市教師的意見。一般來說,大眾會選擇連續假期,但他提到,如果調整到寒假前上課,就要先上第二學期的課,教科書須提前發放,也要考慮學生經過一整個寒假,課本會不會不見了,或是剛好轉學、調校,使用不同版本的教科書須如何處理等,配套都要規畫好。(責任編輯:殷偵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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