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師孟:遲來的正義?遲遲不來的正義!

陳師孟    2025年04月01日 07:00:00
前交通部長郭瑤琪2007年首遭「公務人員收賄」起訴,2016年罹癌獲保外就醫。今年3月24日因主動脈剝離病逝。(翻攝自搶救郭瑤琪、搶救台灣司法臉書粉絲專頁)

郭瑤琪走了,才剛過完69歲生日,沒有等到遲來的正義,只有遲遲不來的正義;儘管她篤信佛法,心中的怨恨或許已經昇華,但深深的委屈與遺憾總是難免吧。

 

瑤琪在2007年3月29日首遭「公務人員收賄」起訴,離現在剛好18年前,即使以高等法院在2013年3月28日判定8年徒刑確定為準,也剛好12年前的事;在她短暫生命的最後這段歲月,受盡身心靈的折磨自不待言。台灣女性的平均壽命是83歲多,她只得69歲,若再扣除整整18年的煎熬日子,瑤琪的正常人生不過其他台灣女性的六成左右;換句話說,如果不是冤案纏身,瑤琪應該至少還可以含貽弄孫十幾年,甚至四代同堂當「阿祖」也有可能。

 

在忍受司法霸凌的18年間,雖然在2016年因罹癌獲准保外就醫,但並未真正脫離苦海:每隔一段時間,必須在獄方派員隨同到醫院做身體檢查,若病情有所趨緩,不知該高興還是耽心;就如在今年2月11日才收到台中女子監獄的公文:「臺端因保外醫治原因消滅,請於2月27日逕向臺灣臺中地檢署報到返監執行,請查照。」最莫名其妙者,2月份的檢察報告尚未經主治醫師判讀,台中女監就先斷言「原因消滅」,好在反映之後,在返監期限當天收到法務部矯正署醫療組副本:「經派衛生科長查看患病未癒屬實,…」,才沒有讓憾事發生在獄中。我們記得她數次打算放棄保外就醫的處置,自動返回監所,「趁我現在還有一些體力可以服完刑期,以免再拖下去,身體更不堪。」

 

其實保外就醫只不過讓身體略微獲得喘息,精神上並無任何紓解。一位律師朋友整理出這些年間瑤琪與威權司法搏鬥的努力,令人不捨:自判決定讞的2013年開始到現在的12年間,聲請「再審」與「非常上訴」各提出6次,明明都是有憑有據,仍然全遭草草駁回,等於每年要承受一次伸冤未果的精神打擊。更難以理解的是,2017年的非常上訴聲請還獲得時任檢察總長的顏大和親自提出,但不到一年最高法院照常駁回;需知檢察官代表國家起訴刑事犯罪,可以說是所有刑案的「原告」,而今其最高檢察首長都認為這個判決有可質疑之處,居然還是被法官一口否決,莫非這就是司法獨裁?類似的是高檢署之下的「有罪判決確定審查委員會」,專門為了救濟司法冤曲而設的,也曾經在2019年3月為郭案提出再審而遭高院駁回,又是一個「原告想和、法官不許」的荒謬司法劇。

 

有些人認為郭瑤琪不服判決是無理取鬧,提起這些訴訟的正當性不足,甚至有人懷疑是想靠政治干預司法,我們無意在此翻出整箱的判決書一一辯解;但任何人只要上網察看監察院在於2017年4月公佈有關郭案的「調查報告」(106司調0012),就很難再否認這是一個司法冤案。這份調查報告是由仉桂美、王美玉兩位監察委員主責,以本案高院更二審的終局確定判決為本,將其「理由欄」內所列8點「認定賄賂事實」逐一詳細檢驗,她們的結論是0:8,沒有一項法院編製的罪証站得住腳。值得一提者,這兩位監委都非來自綠營,都是馬前總統提名擔任的,其中一位還是親民黨出身;但在是非真相之前,她們做出正義之舉。不幸的是,她們建議的再審與非常上訴,法院照樣不買單,不是充耳不聞、就是依例駁回。

 

兩千多年前的猶太教誨書(Pirkei Avot)就有「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」之說,因為受冤曲者必須長期且持續地忍受不公義的荼毒,豈能算正義的真正實踐?老實說,很少人會奢望「即刻的正義」,尤其面對台灣司法的「不可侵犯」,更沒有人敢這麽「囂張」,多半只求得到「遲來的正義」就心滿意足了,可是瑤琪生前就連這麽卑微的期待都無法獲得成全,慟啊!所以我們立願要為她平反,不再忍氣吞聲、低聲下氣,而是理直氣壯、大聲疾呼,直到司法官僚向正義女神屈服為止。

 

※作者為總統府前秘書長、退休公教人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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